医疗事故与刑法的职责甲斐克则
2017-3-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次按:日本早稻田大学甲斐克则教授先后以该题目于中国东南大学(年5月)和台湾地区司法院(年3月)讲座,以具体案例的方式阐释了刑事法介入医疗事故的进路和方式,或可为医事刑法的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医疗事故与刑法的职责
本文原载《北大法律评论》年第1期,作者为日本早稻田大学教授甲斐克则,翻译为东南大学刘建利博士和淘沙同学
内容摘要
在判断医疗事故中的注意义务时,如医学准则已经确立,则可以参照此医学准则,但这并不具有决定性意义,在逻辑上应该以是否存在具体的预见可能性为判断标准。针对团队医疗事故,可以用过失犯脱离理论来处理过失竞合问题,而能否适用信赖原则则取决于是否存在实质性的信赖关系。刑事法介入相关医疗事故必须要有利于促进医疗完全,应保持一定的谦抑性。
一、序言
自20世纪初,在日本,有关刑事医疗过失的案例已经积累到一定程度并在不断变迁,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学说方面也不断涌现出新的理论探讨,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医疗事故和刑事法的相关问题引起了学界的极大白癜风哪里看的好北京白癜风医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