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视尺寸缩水卖家被判三倍
2016-4-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次售电视尺寸缩水卖家被判三倍
购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风险。近日,济南天桥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购引发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孙万宝购55寸的电视机,寄来后尺寸缩水变41寸了,法院依法判决康佳公司给予孙万宝三倍赔偿。王茜
购电视尺寸缩水买卖双方说法不一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其上商城发布广告宣传销售55寸客厅4K 8核 超高清电视机(产品编号为55K60U客厅专享),价格为5999。2014年3月23日,孙万宝通过上商城订购上述型号电视机两台,金额为11998,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2014年3月30日,康佳公司拜托顺丰速递公司将电视机交付给孙万宝,刷卡交付货款,后康佳补送发票两张。
孙万宝称,收到货物后发现两台应为55寸的电视机,说明书标注实际只有138厘米(约41寸),仅为宣扬的4分之3,缩水四分之一。孙万宝认为,根据广告订购电视机,依法成立买卖合同。康佳作为经营者,应当根据广告宣传提供规格55寸的电视机,专业治疗白癜风的医院而他购买的该型号电视机实际仅有约41寸,康佳明显违约存在讹诈。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他和康佳之间买卖合同应予撤消,康佳应依法退还其货款并依法实行赔偿责任。孙万宝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令康佳退还货款11998,并依法三倍赔偿35994。
康佳公司辩称,孙万宝并未遭到讹诈,孙万宝在遇到两个不一样的“寸”字描写产品时,应当根据平常的生活习惯进行判定,所以可推定孙万宝明知康佳生产的电视屏幕尺寸应当是英寸。康佳并不是事实讹诈行动,要求驳回孙万宝的诉讼要求。
将“英寸”标注为“寸”会误导消费者
承办法官张璐璐表示,“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扬。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有使对方当事人作出毛病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讹诈行动。”本案中,孙万宝根据康佳的宣扬信息购买商品,并实行了付款义务,而康佳公司未按约定交付与之符合的商品,且康佳也确认其标注尺寸单位有误,将“英寸”标注为“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遭到伤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讹诈行动的,应当依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遭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终究,依照相干法律规定,判决康佳公哪家治疗白癜风医院好司退还孙万宝货款11998,并赔偿原告孙万宝三倍货款35994。孙万宝将购买的产品返还给康佳公司。